村支部14年不给我儿子分责任田,还扣14年工资,求公道![编号:715348]

  朱书芳 留言    2020-06-29 15:29:30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叫朱书芳,今年71岁,是方城县赵河镇北陈庄七组人。我的老伴张秉芝生前是北辰庄学校校长。1983年,我们夫妻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怀了第四个孩子。当时的村支书张金海给我们出主意,让我先把户口迁回娘家,保证不罚我们钱,他说等孩子生下后可以再把户口转回来。我当时不放心,抱着任罚的态度,没有听他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得罪了他,我的孩子出生后,从1983——1997年,14年没有分责任田。同时,孩子的父亲每月被扣发工资30元,一直扣了14年。 当年我们不懂法,也因为自己超生了,怕惹来更多的麻烦,所以一直没有向上级领导反映。但我们心里一直为这件事愤愤不平,村支部对我们的处理严重超出了政策允许的范围,是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对我们合法权益的肆意侵害。 所以,我请求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我们的损失。 谢谢各位领导,给你们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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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给领导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方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赵河镇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事宜向您反馈如下:

   1、
经查:该信访人的诉求发生的时间较为久远(距今27年),当时的相关材料的证明收集较为困难



   2、
经过调查和协调,有关方面现已与该信人任达成初步协议。

  

   欢迎您继续关注方城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