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方城县广阳镇唐老庄村全体村民。 反映问题:方城县广阳镇草庙沟下河庄有一处塑料颗粒黑工厂污染问题 反映要求: 1. 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被告反映人陈姓工厂老板的犯罪行为; 2.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被反映黑作坊污染土地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 3.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被反映黑工厂赔偿群众的全部损失。 4.在南阳双创期间依旧偷偷生产,污水,垃圾随处排放,称自己有“保护伞”,必须依法查处其背后官员。 事实及理由: 反映人是方城县广阳镇唐老庄村全体村民,被反映工厂位于方城县广阳镇唐老庄村何庄组下河地区,有一处红色大门院内,臭气冲天,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黑工厂生产塑料的污水,废料,到处排放,晚上将废料偷偷乱堆,废水排到鸭河水库河叉(下河庄河叉)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但是县环保局不作为、不处理!黑工厂陈姓老板多次向环保局送礼。 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已经做好上访准备,政府再不作为,我们一定要向省、京、环保部反映。请书记帮忙!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依照新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中增加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对被反映工厂的行为予以严惩。要求立即拆除! 且我们南阳正在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在争创双创文明城市的目标下,一定要彻底拆除“毒瘤”黑工厂! 望有关部门及时严查处理。 此致 南阳市书记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给领导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方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环保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事宜向您反馈如下:
1、接到网友反映的塑料颗粒加工黑作坊问题后,方城县环保局立刻成立专班,第一时间安排环保执法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勘察。
2、经查阅相关资料及对该企业现场核实对照如下:
(1)方城县凯铭塑料制品厂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已自主验收,不属于塑料颗粒黑作坊、黑加工厂;
(2)该企业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设备两套,有检测报告,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该企业配套建设有废水处理设备一套,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通过对厂区北侧约300米外河叉处实地查看,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痕迹;
(4)该企业主要原料为废旧编织袋,购入时已通过分拣、压缩成方捆,在厂内整齐堆放,厂房周边未发现乱堆乱放现象。
3、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欢迎您继续关注方城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