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2018年5月被方城县委组织部派驻非贫困村的第一书记,为了做好扶贫工作,我们放弃与家人团聚机会,在所驻村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吃住在村,配合乡镇政府,与所驻村村干部一起,完成了脱贫攻坚等许多上级交给我们的重要工作,现在扶贫任务马上完成,我们的任期也即将结束,按照要求也应该撤回,我们非常想回到自己单位,而县里一直没有给我们个说法,就此问题,请相关领导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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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为实现方城县顺利脱贫摘帽,方城县委、县政府向全县399个非贫困村增派驻村第一书记,实现了全县第一书记全覆盖。两年来,在县、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直各派出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位驻村第一书记扎根基层、担当作为,抓党建促脱贫,办实事惠民生,发挥一线“尖兵”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保证了方城县的脱贫摘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委、县政府至今还没有出台撤回非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