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禁停标识、网格线等醒目标识处罚停放车辆[编号:716556]

  文亚东 留言    2020-11-26 15:53:31

  小轿车停放在方城县电视路与文化路交叉口电视路上,此处并非主干道,无醒目禁停标识,路面又无画黄色网格线,方城县交警队于2020年11月13日16时34分对我车辆进行处罚,请有关部门为民主持公道!电话1394931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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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留言版的关注和支持。您的留言已收悉,方城县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局进行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为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路口30米内严禁停放机动车,且该路段已施划了黄实线,不允许机动车在此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