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婷婷住方城城关镇华宾巷74号,2023年9月4号我实名反映方城公安局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推诿扯皮,应为我仗义执法追究方城县赵河镇吴庄村陈庄100号的诈骗犯罪嫌疑人陈明正的诈骗犯罪行为给平台后,(编号728979)方城县公安局9月12日在回复时只是顾左右而言他只回复我给合伙人刘长营的种植纠纷的民事赔偿事宜,而不承认你局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失职行为,我和刘长营的合作纠纷与你局不正确履职、失职、渎职,纵容诈骗犯罪嫌疑人陈明正的无担当的懒政行为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你局不能将此两事混为一潭,避重就轻以怠政来推脱,请朱书记关注一下小民疾苦,过问一下方城公安局是如何发挥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职能的,估计他们的这种行为你想都想不到吧!!!再次恳请方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明正的诈骗犯罪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正法律之名,以扬公安神威,维护群众利益为上。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公安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关于张某婷控告陈某正涉嫌诈骗事项,经调查,目前调查证据不能证明陈某正有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我局于2023年7月24日受案,近日对2023.07.25方城县清河镇陈某正涉嫌诈骗案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告知张某婷后,张某婷向方城县公安局申请刑事复议,县局做出了不予立案决定,并向张某婷送达了方公(刑)复字[2023]7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张某婷对县局的复议决定不服,向南阳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目前在等待市局的复议决定。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