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730377留言全文:我李月理于2012年5月22日全款购买了方城县兴达地产(法人:杨德会)商铺8间,建面2067.92平米,房号101-108,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已10年,契税当时按照合同已经交给开发商(有发票),查询显示,网签完毕,恳请贵部门督促开放商尽快办理不动产证,已经拖了10年了,还请给与其并办理期限。 后,方城县于2023-12-21 10:55:37进行了如下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自然资源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收到群众留言反映润豪世纪小区所购买商品房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后,方城县自然资源局迅速成立专班进行核实调查,经核实,兴达地产润豪世纪广场101-108商铺首次登记已完毕,请业主联系小区办证人员完善以下申请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申请办理: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开发商的不动产权证书;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完税凭证;6、大修基金票据;7、已办理过预告登记的需提供预告登记证明。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 在此期间方城不动产管理中心67299096联系了我,并说他们督促兴达地产办理,随即机兴达办证刘某联系了我,我一直于之沟通到今天并未还有任何进展,反而自己推说生病?我很无语,再推俩月吗?然后过年在推俩月吗?难道还要再等个十年? 我再次表达我的诉求何权益,请贵县委政府本着营商环境何关注民生的角度,督促房管局不动产中心和监管兴达地产的其他关联部门,给与我何时办证的时限。我再次重申,我房产早已网签完毕,契税当时按照合同已经交给开发商(有发票),一个投资方城的业主,为什么就在这里办不了证,为什么没说我手续不齐的问题还是营商环境的恶劣?方城县的房地产真的是没有部门监管吗?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税务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收到群众留言反映问题后,我单位联系反映人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反映人于2014年将房屋契税交给开发商,经系统查询,开发商并未将该税款交至税务局,请反映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契税窗口(32、37号窗口)办理缴纳契税业务:1.购房发票;2.购房合同;3.房屋大证;4.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