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汉都华府物业收取垃圾费每户每月5元,合理么。物业费不保含垃圾处理费吗?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城管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城管局收到该群众留言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调查处理此事。经城管局下属二级单位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是受方城县国家税务局委托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代征单位,严格依照南阳市物价局《关于方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宛价房函【2007】43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进行依法征收。征收标准如下:商场、超市、沿街门店及歌舞厅、影剧院、网吧、茶吧、酒吧等休闲娱乐服务场所:100㎡以下(含100㎡),2元/㎡/月;100㎡以上超出部分按1元/㎡/月征收;城市常住居民(含暂住居民)户、月/5元征收。该群众所住小区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小区物业代收,不包含在物业费中。最后,感谢该群众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在此带来不便,还请多多谅解。也欢迎广大群众对城管局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批评,今后的工作城管局将会做的更细、更实、更好。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