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查头盔态度恶劣[编号:731919]

  路橙橙 留言    2024-03-30 09:16:55

  电动车驾驶人应该佩戴头盔,有利于保护每个公民在道路行驶过程的生命安全,但是对于未佩戴的驾驶人,交警同志劝导过程中大声呵斥态度恶劣,惠民路与泰安路一个交叉口交警同志有十余名,而人流量较大的比如人民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交警少之又少。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交警同志一律平等,请平等。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公安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为了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我们实施了高峰和平峰管理,交通高峰期加大了警力投入,平峰时只有主要路口安排警力值守,其他路口人员还要担负全县其它道路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日常的车驾管和事故处理工作。关于执勤人员在劝导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时态度恶劣的问题,我们将加强教育,做到温情执法,柔性执法,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为  了自身安全,驾乘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