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通过留言板多次反映的方城县杨集镇王庄村第七生产队韩明玺(孙士国)1.4亩土地问题,根据政策变化,个人所有权灭失,物随人走,1.4亩土地应归第七生产队集体所有,但应归没归! 1.4亩土地被第五生产队无偿非法侵占; 30年来不停反映,要求第五生产队对第七生产队给与置换或补偿; 恳请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