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84年三等功退伍兵补办社保医保低保[编号:734296]

  孙新生 留言    2024-08-21 19:01:16

  市县领导: 我叫孙新生19522285989,于1983年10月从原籍方城县独树镇张寨村14组入伍,84年立三等功,1987年元月退伍回原籍务农至今;应安排没安排单位工作;且被人以同名同姓涉嫌冒名顶替入县公安局工作; 要求: ❶政府补办社保和医保及低保; ❷并对是否被冒名顶替参加公安工作给以调查和处置结果。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1、根据安置规定,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不符合安置条件,对其诉求不予支持。
  2、经查询,反映人孙新生个人档案现存于县档案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人员档案,未发现孙新生安置相关文件;通过查询公安局孙新生档案资料,与反映人所提供出生年龄、招工时间均不一致,且公安局孙新生招工时间早于反应孙新生入伍时间,故不存在冒名顶替情况。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