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是方城县农村一普通村民,于2020年在方城县丽阳尚城10号楼买了一套房子,掏空家中的积蓄全款缴纳了房款,至今己交房5年了,多次找开发商沟通办理房产证事宜,开发商各种理由推脱,并且也没有给购房发票。希望领导给予帮助和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为我们底层农民讨回公道,万分感谢!!!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经调查,丽阳尚城小区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首次登记,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