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老兵去世后,克扣丧葬费和抚恤金[编号:737267]

  高鹏辉 留言    2025-03-25 12:00:53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的父亲高*平,1967年从部队转业后安置在了郑州工程机械厂工作,1981年调到了方城县原种场(事业单位)工作,是单位的正式职工,于2001年在原种场退休,正常办理了退休手续。2025年3月6日去世并于3月8日在方城县殡仪馆火化。单位一共给了2000元作为丧葬费,抚恤金没有。我的诉求是按照政策标准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农业农村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方城县原种场属方城县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系财政差供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是繁育农作物种子、示范、试验新品种、服务三农发展,单位目前在职人员没有工资,每个职工依靠种植的8亩地获得生活保障,单位没有收入来源,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经过给县人社和财政部门申请反映的结果是方城县原种场不是财政全供单位,不予拨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费用,目前无法解决这部分费用。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