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好!我要反映的问题重点如下:24年11月至25年4月1日分别向上级领导反映自家位于方城释之路危房已坍塌急需翻盖一事(母子相依为命、冠心病20年、合并其他肿物等七八种疾病无法根治,药石续命。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多年辛苦劳作,所幸家中小儿至善、至纯、至孝。眼见守的云开见日月,奈何沉疴新添,终日忧虑,栋折榱崩,我儿又该如何娶妻生子!家有祖宅,合法继承、手续齐全、申请旧房改建)。请注意细节:1.历年危房普查,城关镇未将我家危房如实普查上,也未贯彻执行国家对特困户、低保户危房帮扶帮建政策,故意隐瞒城区特困户的危房实情,是脱离实际的‘浮夸风’和‘极左主义’、背离实事求是原则的表现,欺下瞒上,失职渎职。2.去年11月就接到投诉及翻建房诉求,却不积极解决,懒政、不作为。3.今年二次接到投诉后一边敷衍说让我回去准备盖,一边又不向县领导讲明前因后果、无视投诉人诉求,以县主要领导(段文汉书记)接访时说依据【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通知】44为由出具处理意见书。事实是当时多人在场,段书记当时并未直接指出引用此44条规定(44在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新建独家小院式住宅和零星住宅,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一,我家属于危房坍塌请求翻建而非新宅审批;二,我家院子十年前右侧就已经有县里规划后招商引资开发完毕,院子后侧有小产权开发完成,如今仅剩我及亲戚的危房危墙,不存在不符合政策之说。4.脸难看、事难办、反映无门、见官难,造假、作秀、请基层领导们认真研读25(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时习总书记一针见血指出的‘不痛不痒的、四平八稳的、都是空洞口号,不作秀、不搞形式主义,规定不是为了作秀、不是为了沽名钓誉、‘脱离群众、一些部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和干群关系。5.地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亦是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因地制宜原则’、‘公平与效率平衡’、避免‘执行中的(一刀切)’,请上级领导给基层领导详细解读25两会精神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如地方性法规通常需要细化的责任要求、【民法典】中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中的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及纪律处分规定等。诉求:请县领导们知错就改拨乱反正、真诚、高效、务实的为咱百姓解决祖传老宅却无房可住不可安居的问题,鞠躬为谢!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释之街道经调查回复如下:
目前,该反映人已走信访途径,主要反映要求解决建房问题。
接到案件后,2025年4月3日,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由王某录作为本案件的包案领导,由新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本案件责任人,组成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查,与反映人进行座谈,讲明政策和工作程序,积极与反映人沟通情况告知案件处理进度,解决问题。经查,当事人户籍在凤瑞街道,其本人居住在释之街道惠民小区的廉租房,有一子在厦门上学。赵某华所诉房产及宅基地是位于释之街道新民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侧再向西50米),该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2025年4月1日,县主要领导接访时约见赵某华,指出依据《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通知》(豫政办【2016】213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加快县城城中村和城郊村改造,在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审批、新建独家小院式住宅和零星住宅,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明确表示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私人建房,故赵某华的建房申请不符合政策要求。同时,责成释之街道办事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价值依法收储。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