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城县城关镇粮油路蓬生信达项目的信访[编号:737974]

  张连峰 留言    2025-05-25 15:47:56

  我们是方城县城关镇粮油路蓬生信达广场项目的拆迁安置户,我们的房子2014年被方城县凤瑞街道办事处征收拆迁,截止目前已经十几年了,回迁房尚未达到交房条件。这十几年来我们五十多户拆迁户居无定所,东搬西挪,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租房生活。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一点点希望,我们的安置房盖起来快能交房了!然而2025 年5月4日开发商的一条手机短信告知给我们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竟然通知要我们在铁皮围挡的严实合缝、遍地建筑垃圾、院里连走路都要找下脚的施工现场,无路无门的情况下强行交房,并停发我们的过渡费,我们五十多户拆迁户膺无比震惊!并且在未和任何业主沟通的情况下,把超出应安置面积的成本价、市场价暂定为天价,逼迫我们按照这个价格(5700)补缴,如在开发商限定的2025年5月20日前未补缴的将参照网签价执行。开发商的这些霸王条款彻底激怒了我们这些配合拆迁的业主群众。我们就黑心开发商的霸王条款经过充分协商,依法依规向政府信访,中央巡视组提出以下合理要求,请领导们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这群无家可归的弱势群众: 1、在开发商未取得人防、消防、质检验收及竣工备案证明等有关交房手续前,水电燃气、路通等达到居住条件以前,依照原过渡费标准续发拆迁安置过渡费。 2、安置房超出拆迁面积的成本价参照同地段老汽车站改造项目铭袖 锦运的拆迁户,执行标准不高于4200/平方米,超出10个平方米后按照约 5000元/平方米补差价。车位锦绣铭运是7万元每个,而我们是13.5万元每个,极其不合理! 3、回迁房属于高层连廊式设计,公摊面积太大,连廊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开发商重新找第三方测绘部门对安置房进行测量,公布公摊面积,公摊面积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另外连廊处要加装安全防护网。 4、有部分拆迁户选的安置房面积小于拆迁面积,遵循公平原则,也应按照市场价由开发商回购,不能任由开发商定的2000多一平方补偿 以上要求是我们五十多户拆迁户依法依规的合理诉求,请县领导、信访局、中央巡视组高度重视,关心、关注、关爱我们这群失去家园的人民群众!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凤瑞街道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反映开发商未取得人防、消防、质检验收及竣工备案证明等有关交房手续前,水电燃气、路通等达到居住条件以前,依照原过渡费标准续发拆迁安置过渡费问题。 

经调查,蓬生信达开发企业规定的交房时间不具法律效力,该问题街道工作人员已向开发企业告知,让其房屋在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房。

二、反映安置房超出拆迁面积的成本价参照同地段老汽车站改造项目铭袖锦运的拆迁户,执行标准不高于4200/平方米,超出10个平方米后按照约 5000元/平方米补差价。车位锦绣铭运是7万元每个,而我们是13.5万元每个,极其不合理问题。

经调查,按照蓬生信达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被征收户所选房屋大于应补偿面积10㎡的按照综合成本价,大于10㎡小于20㎡的比同质房市场价每平米少150元,大于20㎡的按照市场补交。关于车位问题,当时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在与被征收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优惠条件已写在协议书上,内容是每个车位比市场价低30%。

三、反映回迁房属于高层连廊式设计,公摊面积太大,连廊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开发商重新找第三方测绘部门对安置房进行测量,公布公摊面积,公摊面积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另外连廊处要加装安全防护网问题

经调查,工程估量由县住建部门时时跟进监管,公摊面积由县房管中心按照规定测量,开发企业无权限对房屋进行更改。

四、反映部分拆迁户选的安置房面积小于拆迁面积,遵循公平原则,也应按照市场价由开发商回购,不能任由开发商定的2000多一平方补偿问题。

经调查,被征收户所选房屋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签征收补偿协议时由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予以补偿,开发企业无权介入,更无权规定补偿价格。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