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号早上7点,张宝良在村边垃圾站点焚烧垃圾,全村弥漫难闻气味,作为垃圾清运人员,随意焚烧,并且在运河桥边,不仅污染村庄,还污染运河水源,这种执法犯法行为,希望村里,乡里及时改正。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二郎庙镇经调查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余先生对此类行为的监督,在接到反馈后,镇村两级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张某,针对张某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以后对于垃圾的处理直接入箱,不得再有焚烧垃圾的情况发生。欢迎余先生及其他群众对村内此类行为进行监督。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