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政府解决梧桐公馆二期收房与不合理物业费绑定的霸王[编号:739488]

  邵明广 留言    2025-10-22 14:32:05

  2025年10月12日我到方城县梧桐公馆2期物业中心办理收房手续,房号是1单元15楼1503室,在购房手续已全部交付的情况下物业以没有签订物业合同和交纳全部物业费为由拒不办理收房手续,还说没有交纳物业费不会通水电,电表、水表和物业费绑定在一起。经核查:方城县梧桐公馆二期开发商与物业暗中串通,为强卖物业服务插手收房交房与物业费绑定的霸王条款,在和业主没有合同关系(签购房合同时没有与该物业签署协议)的情况下非法入驻小区,强制业主签合同、交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或不给通水电。这明显是违法行为,因为业主买的房子在交完购房款的情况下开发商串通物业公司以物业费没有交纳为由拒不办理收房手续于法无据。交房手续不应和物业费绑定在一起,作为业主本人不是不交纳物业费,而是收取的物业费和我本人存在争议(争议主要体现在我买了梧桐公馆的房子后还没有领取钥匙,没有装修入住,全款收取空置房的物业费有违公平,全国各地对空置房物业费的手续都有不同的减免政策;另外开发商在竞标建业物业时存在串通投标、开发商违规入股和自己有关系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共区域内管理缺位等诸多问题,不再详述),另外物业费的争议可以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不能以不交物业费为由拒不给我办理收房手续,损害了业主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合理吗?合法吗?因此强烈要求政府解除梧桐公馆二期交房与物业费捆绑的非法行为,还业主公平,尽快和我办理收房手续,交还我房屋钥匙,并开通水电。联系电话:17637796083 18336695767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住建局调查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业主反映的梧桐公馆二期由南阳建业鸿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接到该业主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物业企业进行对接,要求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交房要求和业主沟通处理,并根据业主需求与物业企业进行协调解决。经过沟通协调,物业与业主双方就业主诉求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对于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