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7,清河镇王鸣皋村东北约2公里的牧原三分厂再次出现养殖废水直排流入东沟情况,这是生态环境部三令五申严禁发生的污染当地环境的行为,水体恶臭,群众深恶痛绝。在上次调查核实处理不足20天内再次发生这种情况,不知是监管缺位,还是故意纵容。希望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杜绝该企业养殖废水直排河流情况发生。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生态环境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网民留言起因。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于2025年11月9至16日组织沼液陆续还田工作,还田约135亩,均为白天进行作业还田后用机械翻耕田地,未发现污水排放至网民反映的东沟内。
(二)现场处置情况。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负责人讲述了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要求现场负责人在沼液还田作业时一定要综合考虑环境保护、现场实际状况及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确保还田作业在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情况下有序开展。
该公司承诺立即优化沼液还田作业流程,在后续作业前充分评估天气因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进度,确保沼液能够及时消纳,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11月19日上午,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网友取得联系,并邀请同村村民赶赴现场查看,自然沟内水体正常。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涉事企业的日常监管,联合属地政府清河镇、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定期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核查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沼液还田作业流程以及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要求企业建立详细的沼液还田记录台账,确保每一次还田作业都有据可查。
感谢你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