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光明高级中学高二年级7班班主任李**,以个人便利利用班里学生的集体班费买监控方便自己看班里学生,导致学生强烈不满,班主任为了看学生用监控可以,但是用集体班费方便自己就很不合理,班费是为了班里学生集体用的,而不是为了班主任自己个人方便用的,这只是一点,通过学生了解到班里班费使用不合理,明细也不清楚没有定期公示,比如用班费买零食,通过用学习量化分来换零食,没有积分的用个人钱来买,我想说奖励可以,但是用学生班费来这样搞合理吗,对某些学生很不公平,希望领导能去学校调查了解,具体是什么样的,希望领导能重视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教体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友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班费采购摄像头的问题
经核查,李先生反映情况属实。针对此项反映问题,光明学校已在第一时间安排学校经费将采购摄像头的费用全额补回班级班费。后续班级管理如需添置相关设备,将由学校统一规划采购。
2.关于班费使用情况公示的问题
经核查,该班此前已按规定定期公示班费使用明细,但公示形式及范围未能让全体家长清晰知晓。目前,学校已要求该班重新梳理班费收支账目,通过家长群、班级公示栏双渠道进行详细公示,确保每一笔班费的收支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3.关于班费管理及采买流程和积分兑换零食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经核查,该班班费账目由生活委员朱*敏、周*负责登记管理;班级物品采买意向及具体采购事宜,由班长张*翠、副班长白*荟、心理委员郭*凡、劳动委员王*曼牵头的班委会提出方案,经全体学生共同商议决定,整体流程符合光明学校班费管理规范。该班班主任李静逸使用班费采购的零食已发放至班级所有学生,仅因个别学生班级贡献度不同存在少量分配差异。针对此情况,学校已明确要求班主任对零食等班费采购物资实行全员均等分配;若需对个别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奖励,需使用班主任个人经费或学校奖励物资,严禁使用班费进行奖励。
二、处理意见和建议
1、关于高二年级(7)班班主任李*逸使用班费购买摄像头一事,学校已经对该老师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教体局责成光明学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师管理水平,全面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宣传工作。
3、该问题线索系实名举报,2026年1月5日下午20时37分,调查组人员已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将学校的班费管理和班费公示制度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解释,家长对此表示理解。后续若网友还对班级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还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随时通过学校校长热线18837757061与学校进行沟通。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