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查处康桂海非法采矿行为[编号:741613]

  jia 留言    2026-05-15 11:04:34

  位于方城县杨集镇大河口村黄土岗西边的老栗山,焦唐高速在其山脚通过,早在2012年因被康桂海非法越界开采致植被剥离、岩体裸露、满目疮痍。2017年12月16日,方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1322刑初420号刑事判决书,查明康桂海非法越界开采矿石价值498余万元,以“情节特别严重”为由,判决康桂海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据悉尚未执行分文)。 但康桂海不思悔改,于近日组织最多达二十几台勾机,在原非法采石点大肆采石,经当地村民多次阻止无效。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全面、切实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真正贯彻执行,制止并查处康桂海的非法采矿行为,并对其背后是否存在纵容及保护伞进行调查。

  已回复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自然资源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众反映的杨集镇大河口村黄土岗西边的老栗山山坡,当地人俗称该处为尹店西坡。2012年5月,康*海在该处申请办理有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至2017年5月到期。2013年4月,因政策原因,县政府将康*海的矿山进行政策性强制关停。

2012年3月,康*海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在该处开采矿石行为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原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已依法查处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方国土资罚[2013]469号)。

2026年年初,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驾培驾考中心综合项目,并将项目建设位置划定在该处,现驾培驾考中心综合项目正在进行施工。

2026年5月12日上午,康*海组织了2辆钩机对进入杨集镇大河口村黄土岗西边的老栗山山坡的原上山的生产路进行施工加固,以便后期将其原矿权内遗留的石料进行清运。道路加固施工就在当天进行,加固完成后就停止施工,施工时只是让钩机给路面进行平整加固,清除路面突出的石块,未向外运输出售土石料;该区域内其它施工的机械设备为驾培驾考中心综合项目的机械设备,与康*海无关。

    现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已要求康*海停止施工作业,如需继续施工作业需按照相关的法律政策,向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备,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