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留言    

  

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杨集镇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关于候选人结构失衡,履职能力与公正性存疑问题

《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对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中并未对职业作出规定;经核查李*玲经商主要业务是销售视频监控摄像头,付*财经商主要业务是销售手机,二人及其所在单位近年来未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人“南阳建业鸿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过业务往来,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符合相关要求。

    二、关于投票阶段存在违规集中操控选票行为问题

经核查梧桐公馆二期业主群(500人)聊天记录,2号候选人沈*伟(微信号:梧桐细雨,房号3-1-1801)于2026年8月1日14:31分在该微信群发消息称:“每个人可以接受五人委托,谁需要委托请把委托书上受委托人信息填成我的,然后拍照发我。谁需要委托给我私信,我发给你我的信息”。随后,微信群内昵称为“陈磊”的人发消息“各位业主,委托书最好是等受托人找到之后,由委托人把双方信息都写上,之后委托人签名按手印,最后再传给受托人”,并于当日18:34发送一张“梧桐公馆二期首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的照片。筹备组未收到沈*伟任被委托人的投票。

三、关于前期公示程序存在法定瑕疵问题

经核查,该小区业委会候选人名单于2026年7月18日在小区内进行了书面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月18日至7月24日,共计7天。在公示期内,筹备组为优化工作流程、提前核查梳理,将异议期设为“7月18日到7月22日”,但在7月22日后未出现拒收异议情形,且公示期内,筹备组未收到小区业主关于任何业委会候选人的相关异议。

为充分保障小区业主提出异议的权利,梧桐公馆二期业委会筹备组已决定,在小区显眼位置补充张贴相关公示2到3天。在此基础上,后续投票、计票及结果公示等环节将继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整个选举过程经得起检验。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