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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券桥镇经调查回复如下:

经核查比对项目审批信息与现场实际情况,涉事地块基本信息如下:该地块对应设施农用地项目名称为方城县张*群农作物种植,项目编号411322202**766,位于券桥镇党桥村,批准用途为作物种植(粮食、蔬菜),生产期限为2021年10月3日至2041年10月4日,用地总面积0.13384 公顷(约合2.01亩)。 经现场实地踏勘确认:该地块已建成铁皮大棚,大棚内未开展任何农作物种植活动,无农业生产机械设备、无粮食作物种植;实际存放废旧生产机床,用于开展配件加工、饰品包装等非农生产经营,存在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批准用途的违规情形。

 一是迅速核查固定事实。由分管领导带队,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专班赴党桥村涉事地块,对照项目审批档案逐一核实用地范围、批准用途、实际建设运营情况,现场取证固定违规事实,摸清实际运营底数。

二是强化政策宣讲引导。工作人员现场向张栓群详细解读《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及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规定,明确设施农用地仅限用于农业生产及配套用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加工生产属于违规行为,讲明违规处置的法律后果和整改标准要求,耐心解答政策疑问,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认清政策红线、主动配合整改。

三是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镇自然资源所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张栓群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责令其限期清除非农生产设备,恢复地块农作物种植用途。

四是跟踪督办整改到位。明确专人全程跟踪整改进度,按期到现场复核验收。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全部清理完毕大棚内废旧生产机床及非农加工设备,移除相关生产设施,地块已恢复农作物种植用途,整改全部落实到位,该违规用地问题已完成闭环处置。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