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城郊派出所严重不作为[编号:708523]

  酒醉的探戈 留言    2018-10-27 09:27:00

  本人因家属住院于2018年9月7日晚上在县医院综合楼门前广场丢失电动车一辆,内含毕业证、报到证手续一套及5700元现金,9月8日早上发现后立即报警,城郊派出所出警人员到现场后对现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把我领到医院监控室,让我自己查看监控寻找嫌疑人,并于下午到派出所做笔录,然后离开。在我从监控中发现小偷作案全部过程后联系出警人员,已无法联系上,据医院监控室人员讲,该小偷系惯犯,之前已被派出所处理过。
下午到派出所做笔录,见到出警人员做完笔录向其反映视频已找到,该同志说知道,随后去医院拷贝监控。
9月10日上午我到城郊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度,该同志说去医院没有见到人,无法拷贝监控,并且案子已经转为刑事案件,交刑警队办理,让回家等消息,至今未果。
作为公安执法部门,在有监控、有小偷照片、作案人员还有可能是被处理过得惯犯、公安局在医院大门口装有人像识别系统(据出警人员讲)的前提下,竟然至今无法破案。难道老百姓丢失财物只能自认倒霉?只能自己破案?派出所办案仅仅是到现场拍几张照片然后让受害人自己查找线索就完事了?难道安装的人像识别系统只为特权服务不为百姓服务?在打黑除恶的大背景下,难道派出所只负责大案要案,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不管不顾了?在有监控、有小偷照片、作案人员还有可能是被处理过得惯犯、公安局在医院大门口装有人像识别系统的条件下,还请城郊派出所多为群众办实事、早日破案为盼。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查,2018年09月08日9:49,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南召县人民医院门诊楼楼前有人电车被盗,经了解,2018年9月7日20时,受害人刘磊骑着电动车到南召县人民医院给家属送饭,刘磊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医院门诊楼前,09月08日08时许,刘磊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被盗的电动车牌子为雅迪颜色为浅黄色,购买于2015年年底,因购车手续在座椅下边一起被盗,车架号、电机号不详,刘磊称被盗电动车价值约1000元。经调阅监控显示,被害人电车停放在县医院后被盗,嫌疑人系一中年男子,目前监控已拷贝,城郊派出所民警正在对该嫌疑人体貌特征摸排线索,但由于搜索范围较大,抓捕犯罪嫌疑人存在一定困难,请网友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第一时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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