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南阳市委领导:
我们是80年代南召县缫丝厂招收的临时工,我们在缫丝厂工作都在十年以上,我们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企业。现在,我们老了,丧失了劳动能力,倾全家之力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应缴纳部分),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如今,县委把缫丝厂区规划为老城改造范围,厂子破产倒闭,家当变卖,把我们扫地出门。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国【103】号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明确了“企业内部打破身份界限,统称企业职工”之规定,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应实行同工同酬。省劳动厅对豫劳便【1996】55号文《关于临时工退休问题的复函》补充意见,对各市地劳动局的答复如下:
《劳动法》实施后,已打破职工身份界限,用人单位使用的长期临时工和其他职工同样享有养老保险的权利。
我们多次向缫丝厂、工信局反映,领导们都说我们没资格享受养老保险。
我们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责成南召县缫丝厂破产清算小组为我们43名工人补缴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申诉人:南召县缫丝厂43名一线临时工人代表
杨 民 刘向梅 乔红梅 王 平 王 欣 韩雪勤 石兴敏 王玉芬 宋 敏 张瑞先 王 会 王华杰 王桂兰 李秀荣
李金荣 孙元芝 刘 玉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