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凶手干20年村支书[编号:708869]

   留言    2018-11-19 16:09:00

  书记,市长,您好!
我叫黄德峰,南召县乔端镇东乔村人,1995年8月31日凌晨至四五点钟,我父亲被王荣明,王荣旗为首的村霸毒打至死,然而,这两人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王荣明还逍遥自在的干了20的村支书!杀人凶手,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还能干20年的村支书,这是对死者的蔑视?还是对法律的践踏?还是在嘲笑政府的无能?
朗朗乾坤,在现今法制这么健全社会,竟然还不能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就在2018年10月份南召县公安局证据确凿,将王荣明,王荣旗给送进了看守所,11月南召县检查院经已证据不足为有,不予批捕。当时打人现场持续数小时,围观的人很多,目前有村民站出来指正王荣明,王荣旗兄弟二人,有人证,怎么算是证据不足?还需要什么证据?真是可恶至极!
恳请书记,市长,能为我们母子伸张正义,给南召县的平民百姓做主,让杀人凶手得到惩罚,让死者的冤屈得以洗刷!这是对法律的最重,对人权的尊重!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8年9月27日,县公安局接到省扫黑办批转的“群众反映巩向前、王荣明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中央督办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围绕举报材料反映内容进行全面调查,经查发现1995年9月1日凌晨黄保献被故意伤害致死。
2018年10月11日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王荣明、王荣奇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王天雨依法监视居住,2018年10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张西六、王付强依法监视居住,2018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荣明因身患严重疾病被县公安局依法刑拘释放转监视居住,2018年10月25日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王荣奇依法提请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11月17日南召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荣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下达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故县公安局于当天将犯罪嫌疑人王荣奇刑拘释放转监视居住,因案情复杂,需查阅资料、固定证据等工作,调查需一定的时间,目前仍在调查中。若网友有其他异议,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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