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请认真对待群众问题[编号:709148]

   留言    2018-12-05 21:13:00

  
相关人员不正面面对解决问题只有通过此途径沟通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城关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城关镇计生办核实,2018年11月20日网友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但城关镇北外社区七组征地时间为2017年4月份,涉及人数和征地款2017年已核定、公示完毕,目前征地款已核实到人发放完毕,故网友诉求不符合条件,不予支持。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该回复之前没有任何人联系我找我了解核实情况,回复的不属实!我有几点疑问
1、我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办理独生子女证,而且我是独生子这一事实基层干部群众都是知道的,征地时理应主动执行国家政策,为什么没有落实?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政策在我们这里没有用,还是相关人员不负责任?
2、征地款未发放完,涉及人数、面积没有确定好,现在部分群众有异议没有领取,我是集体的一员,我能不能查看征地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及村组账目情况?
3、征地程序是否违规,能不能查看征地手续(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政府批文、征地公告等)?
4、既然2017年人数核定好了发放完毕了,那今年外嫁女及其他群众,所分征地款从哪里出的?名单从哪里确定的?是经过群众同意的?还是谁同意的?
希望领导于情于理给个答复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城关镇高度重视,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查2017年4月城关镇开始土地收储,其中包括北外社区七组土地,本次收储依法通过土地测绘、召开镇、村、组会议安排部署、发放公告、入户调查、签订协议、清点附属物、张榜公示等程序,征地款已于2018年春节前经村小组代表会议核定完毕,2018年5月发放完毕。
网友反映其母应参与分配一事,经查网友母亲离婚后长期未在城关镇居住,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认为不应参加分配,目前,城关镇政府已组织相关科室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网友反映自身是独生子女,应多分一份的情况,经查,2017年土地分配时,网友未出具独生子女证,目前根据城关镇计生办查询,网友出具的独生子女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北外村七组在以后的土地补偿款分配中,按政策予以落实。
本次征地面积是南召县峥峰工程测绘有限公司测定,征收北外七组土地16.133公顷,不存在面积不确定的情况,如网友对村组账务有异议,可以到本组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