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所工程施工未经同意充许情况下毁坏农民果树,土地[编号:710156]

  12356 留言    2019-02-23 16:51:00

  本人住在城关镇沙坪村五组5号,属于贫困户,2019年1月27日崔庄电所架线施工,(承包施工方 齐红伟)在未与农户协商情况下,私自把位于沙坪河坝毛家雁的果园(处于盛果期的梨树)毁坏40余棵,刨挖50方的大坑。经发现后,停止了施工,事情发生后不管不问,反映至村组领导,经协商后也无人出面,也无人去协商解决。光天化日之下这种形为,我们老百姓的权益何在.请相关领导主持公道,还我一个公道。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城关镇高度重视,立即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城关镇工作人员协调,近日县电业局施工队已与网友联系,目前双方对施工队占用网友土地附属物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达成一致意见。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