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7101172017留言答复不满,要求详细答复[编号:710492]

  漆树园村 留言    2019-03-18 16:40:00

  对7101172017留言答复不满,要求详细答复
我们于2019年2月14日在本栏留言,题目《南河店镇漆树园村广大群众反映、求决政府、村干不良事》,编号:7101172017,回复的很快,但我们对回复不满。其中,我们投诉要求解决2017年12某日3人到北京上访,遭南河店政府工作人员勾结北京黑社会人员绑架至五朵山高速口一事,答复隐瞒关键情节。答复说:“经调查,2017年12月,漆树元村3人越级进京上访,被驻京工作组遣送回原籍。镇政府包村镇干与村组干部在五垛山高速口将3人接回,在高庄饭店吃过饭后,3人自行返回,不存在非法拘禁一事。”实际情况是:2017年12日某日,马连怀(男,70岁)、刘富停(男,66岁)、苏玉军(男,56岁),在云阳坐火车去北京,南河店政府听说的晚了,与南召县驻京截访人员联系因应。我们3人次日凌晨5点多在北京火车西站下车,刚出站,就被南河店政府公务员李兴峰认出来,马上被说京腔话的两个人架一个人,拖到街边,装上等待的厢车上,也不知道拉到什么地方,对我们3人搜身,收走了手机与身份证,又把我们装上了商务轿车。李兴峰也坐上了车,黑社会人2人押运1人开车,加上我们3人,车上共坐7人。下午大约4点车到五朵山高速口,南河店政府的人员张居省和漆树园村干马连申已在等待,北京黑社会人车返回。吃过饭,送我们3人到高庄,说,你们各回各家,你们上访的问题我们解决。李兴峰也要走,我们问,“你别走,叫什么名字”,此人说,“我叫李兴峰”。在北京时,我们是不认识李兴峰的,他说话,我们知道他是南召人,其他都是说京腔的北京人。
南河店政府李兴峰勾结北京黑社会人对我3人暴力截访,这些人是不是黑社会先不管,但李兴峰指挥非法拘禁,是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者剥夺政治权利。”我们进京上访是控告本村支书与村长以权谋私等种种劣迹,有他们二人当村干部,漆树园村永远不会和谐,企希中央领导过问此事,能够把这二人撤掉,漆树园广大群众才能安心致富。真的解决了我们的要求,我们也就不再追究南河店政府人员犯非法拘禁罪的责任,有无道歉无所谓。但从政府的答复中,我们看到不仅不承认犯罪,连个错误也不承认,对控告村支书的事也尽说瞎话,我们失望了,请再答复一次,如果仍然说瞎话对抗我们的投诉,我们就只有进京向公安部门,报非法拘禁案了。吃一次亏就有经验了,不信连个北京也去不了!答复的其他问题,本留言不涉及。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南河店镇高度重视,立即对接访镇干进行座谈,并组织纪检部门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7年12月,漆树元村有3人越级进京上访,后被驻京工作组遣送回南河店,驻京值班人员李某负责带路,在五垛山高速口将3人转交给包村镇干张某解决其信访问题,故不存在非法拘禁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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