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县环保局主要领导迅速组织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反映废品收购站位于南召县城郊乡西庄组,全称为:南召县城郊大伟废品点,实际经营人:黄大伟,经营范围:生活废品收购。
二、勘察情况
经现场检查,该废品收购站主要设备有航吊两台,液压剪铁机两台,压块机一台;生产工艺:废品→切割→压块→出售,在经营过程中有噪声产生,现场检查时实际经营人黄大伟不能出示环评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三、查处情况
南召县城郊大伟废品点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环保局对该废品收购站下达了《南召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决定书》召环责改【2019】第18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四、下步工作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一步环保局将函请城郊乡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拆除标准对其进行拆除,彻底解决该收购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