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德开发商[编号:711553]

   留言    2019-06-05 14:37:00

  书记你好。 我是南召县九龙路怡康小区的业主 .我们在怡康小区住了8年.直到现在我们的房产证也没有办出来! 当时我们的大修基金和房产的税都交了. 开发商承诺一年后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并且保证我们开发的房子五证齐全是合法的。一年过后去问开发商他们说不知道什么情况。就把我们推脱了2年之久。后来去房管部门他们的回答是不知道什么情况!不便回答!我们四处询问得到的都是同样的回答 。请书记为我们小区100多户的户主讨一个说法。让老百姓住房得到合法权益!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县国土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怡康小区未办房产证问题,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原则为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建议网友联系南召滨河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携带相关必要的办证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申请不动产权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分户)所需材料如下:
A.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B.房屋转移登记(分户)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房屋分层分户图;
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