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司法局发放拖欠职工工资万分困难,配备“工作需要”手机轻而易举,如此“需要”何以服众[编号:711605]

  从善如流 留言    2019-06-10 16:53:00

  领导你好:
我们是南召县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中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像局其他同志一样努力的工作,身处基层司法工作一线,工作任务繁重,但大家都任劳任怨,踏实工作,勤勤恳恳,我们十分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可是说起发放工资大家有苦难言,待遇最低,工资最少,可是依旧被拖欠,2019年1月1日工资分文未发至今已半年时间,同志们连起码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令人十分寒心,在这14名同志的背后是三人、四人的家庭重担,为此,我们向南召县司法局要求发放半年之久的工资,但得到的回复是:目前县财政十分困难,无法发放工资给你们。期间多名同志都找到局领导反映工资发放问题,然而都是失望而归,工资发放遥遥无期。我们不仅要问,如此下去,让我们怎么办?难道要我们饿着肚子继续工作?让我们不计报酬的“义务奉献”,我们都要养家糊口,都是一家子人,如此高风亮节,恐怕我们还做不到。在此期间,南召县司法局给局机关同志及乡镇中层每人配备一部华为P20手机(官网价格3000多元),或许真是因为工作需要而配备,我们对此并无意见,我们就是不明白,都是需要,工作需要真的比生存需要更重要吗?在县及局财政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局领导是否看到了我们的需要?在现今农民工工资都不允许拖欠的情况下,这种现象本不应该发生,希望南召县司法局不要高高在上,充满官老爷作风,真正关心下属生计,立即发放拖欠半年之久的工资,使我们不要流汗再流泪,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重视我们遇到的问题,让我们的问题早日解决。
南召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14人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单位一把手牵头的调查小组,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一、 关于发放拖欠职工工资万分困难的问题
14名南召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原通过县就业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安排在司法局下属单位的公益岗位,合同都已到期,2018年以前的工资是司法局申请县政府财局拨付后发放的。按照《省司法厅、省法治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共同研究同意后,可转为社区矫正工作者,但同时需要与县龙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2019年初,县司法局已向上述14名人员传达了该文件内容,但他们不同意与县龙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致使县司法局不能将他们的工资申请县财政局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现司法局已与县龙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班子分管人员已与14人做好沟通工作,均同意去龙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下一步,县司法局计财装备股将根据龙华劳务公司提供的最低工资基数1500元及他们应缴的养老、工伤及失业金标准向县财政局申请,争取早日追加县级财政预算。
目前,县司法局决定近期发放2019年第一季度的工资。
二、关于配备“工作需要”手机轻而易举问题
县司法局为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配备的是业务通讯网络设备,租用联通公司2年的网络费用,不是网友口中的“手机”。该网络通讯设备,是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财政支出规定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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