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七月十九日在此反映云阳镇老城村干部潘新强违建的违法行为(编号:712224),云阳镇回复说:“严厉打击违法偷建抢建行为”。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现在违建不但顺利建成,近日潘新强又在刚建好的三层违建西北角继续侵占集体土地开挖地基扩大施工,云阳镇一个村干部就能够如此横行,视党纪国法不顾,请问云阳镇老城村支书和云阳镇的相关监管部门是什么原因让你们如此包庇支持潘新强的违规行为,希望上级追究严惩云阳镇这种违法乱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