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环保局治理“散、乱、污”政策落实难(二)[编号:713474]

  徐文科 留言    2019-09-24 11:38:07

  2019年5月,南召县环保局对南召县城交乡大伟废品点进行现场检查。该废品点收购站有航吊两台,液压剪铁机两台,压块机一台。在经营过程中,有严重噪声产生。定性为“散、乱、污”企业,并下达了南召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决定书,召环责改(2019)第18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准备函请城郊乡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拆除标准对其进行拆除。 可时至2019年9月,4个月过去了,该废品加工点一天也没有停产,噪声依然存在。南召县环保局对认定了的“散、乱、污”企业治理只是停留在下发改正决定书的层面。这种工作避重就轻的治理办法,有头无尾的处理结果能够根治企业的污染吗?希望市领导能够帮我们催一催,落实环保局的处理决定,早日还老百姓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召县城郊乡大伟废品收购点,位于南召县城郊乡前庄村,法人代表:黄大伟,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项目建设情况:简易办公用房两间约30平方米,主要设备航吊两台,剪铁机两台。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5月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废品收购点现场检查,有航吊两台,液压剪铁机两台,在经营过程中,有噪声产生,现场未能出示环评手续(法人代表说正在办理中),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废品收购点停止生产,办理环评手续且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在后期督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废品收购点2019年4月17日填报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01941132100000009,降音措施:航吊电葫芦换为低噪声电葫芦降低噪音,厂区周边建设围挡;2019年8月25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废品收购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不完善,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南召县环境保护局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禁止生产,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合格后由县、乡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工作计划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杜绝类似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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