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炸毁”大案督办申请 致:市委父母官 申请人:李东明,男,汉族,现年50岁,家住马市坪乡杨盘村,电话:15893378865 事情起因: 1997年8月15日晚,我真马牌三轮机动车在马市坪乡杨盘村三官庙组陈家庄公路旁被人使用烈性炸药炸毁,(该三轮车在南召县农机局购买,价格5400元)。后我徒步约30公里到马市坪乡派出所找到时任所长刘国印报了案,县局刑警二队李保贵,乡所指导员史西明一行数人到现场通过拍照、提取脚印等技术手段详细侦查,后又到嫌疑人家中进行搜查,从其住室搜出大量导火索、雷管、炸药、及作案时所穿布鞋等。通过几次走访排查,锁定我村八棵树组温金刚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时此人已做上门女婿至嵩县车村乡白石村) 后我多次到乡所,县局请求侦破此案,该案性质恶劣,引起乡所,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后调配干警李保贵、史西明等一行4人赴嵩县车村白石村对其进行抓捕,由于温的岳父是村干部,从而导致车村乡派出所不积极配合,甚至通风报信,最终导致嫌疑人负案在逃至今。由于当时购买车辆举全家之力,故该案对我家庭影响极大。多年来案件一直被搁置,对我家庭所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无法估量。 2019年3月中央驻南阳市巡视组在查案时又将此案翻出,下发南召县公安局督办此案,并在市长信箱公布此督办信息,但县公安局一直到5月份才派乡所干警到车村镇嫌疑人家中一次,也未见到嫌疑人,后案件又被搁置,百般无奈,起此书信,望市委督促公安局尽父母官职责,尽快办理此案,将嫌疑人归案,彰显政府为百姓做主之风范。再次感谢贵局及县局工作人员! 李东明 2019年11月5日
2019年11月17日民警再次到嵩县车村镇拜石村温金刚家中,未发现有人居住迹象。经走访周围邻居得知温金刚一直在外务工,具体地址不详。经分析研判和对温金刚户籍地村干部、邻居的调查走访,暂未发现有价值线索。
目前,办案民警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查找温金刚下落,争取早日查明真相、侦破案件,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