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等问题的人清理出干部队伍”的要求,这个规定要求把劳改过、坐过牢的人都要清理出干部队伍,这个要求已经下发半年了,为啥在我们南召县还没有落实呢?比如说皇后乡北召店等几村的村干部,靠打架斗殴起家,受过刑罚的人还在村干部的位置上大肆强揽工程,为非作歹、啥时候中央的精神才能贯彻执行?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皇后乡高度重视,立即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农村基层组织整治工作要求,经皇后乡党委研究,2019年11月12日皇后乡党委下发《中共皇后乡委员会关于免去陈国峰同志党支部书记职务的通知》,免去皇后乡北召店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国峰职务。若有类似情况,欢迎网友进行实名举报,皇后乡党委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至于网友反映有村干部大肆强揽工程问题,由于表述不清,证据不足,故无法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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