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云阳镇某单位有人侵占集体房租收入私分国家扶贫资金[编号:713839]

  高书冬 留言    2019-11-27 20:54:27

  来信反映南召县云阳镇原农工商服务公司个别人常年侵占集体房租收入,就连国家拨付的扶贫领域资金都敢以个人名义发福利平分。明显触犯我国刑法﹤<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要件,多次反映无人管,还有人庇护,掩盖。 要求对该公司现更名南召锦华公司,法人:祖克用(是以几个人注册的私人合伙公司)清查四年来集体收入(包括100多万房租收入)去向?清查十八万扶贫领域资金去向及使用性质?查背后保护伞!来信人:高书冬等人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网友反映地段实地了解情况,经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查,南召县云阳镇原农工商服务公司现锦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原属于商业集体性质,目前正在改制当中。多年来,因社会大气候所致,商业板块经营不景气,形成公司员工全体下岗,目前只保留4名后勤人员主持公司具体事务。公司资金来源完全依靠仅有的10 间门面租金获得收益,公司的房租收入大部分用于偿还所欠债务,部分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司正常运转费用、春节发放福利等。现公司账户通过收取房租还盈余二十七万余元在公司账户上(具体明细账可咨询公司财务室),不存在个人侵占集体房租收入问题。高书冬等同志反映的国家拨付给原农工商公司(现锦华商贸有限公司)的“扶贫领域资金”系2005年-2016年期间人社局就业办每年拨付的困难职工解困金,该解困金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后,已全部发放至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手中。当时有人反映解困金违规发放问题,2018年南召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已立案调查处理完毕,无违规发放问题,不存在高书东同志反映的扶贫领域资金去向不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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