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镇人民政府违法征收土地情况反映书[编号:715135]

  郑荣林 留言    2020-06-09 13:41:49

  反映人:郑荣林,男,63岁,户籍地与住所地南召县云阳镇大关居委会六组。 被反映违法征收土地机关:南召县云阳镇人民政府。 反映事实与要求:请市委书记了解云阳镇人民政府在征收云阳镇南坪土地违法作业情况,指引其合法征收土地作业。 事实与具体要求: 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刚过,云阳镇人民政府紧锣密鼓的对云阳镇南坪原水泥厂后边的土地进行征收作业,统计了各地块的承包人及其作物信息,涉及云阳镇大关六组和老城一个生产组50多户土地承包户,涉及土地20多亩。反映人就在该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有8分承包地。云阳镇政府并没有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前置法律程序,就进行征收作业,被征收地农民议论纷纷,不知情无法安排被征收土地上的种植,现要求监督云阳镇人政府合法征收地作业,给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利益保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职权是省一级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上报农用地转用方案应一将征收方案一并报送,有批准权的机关一并审批。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5月16日特提•明电国办发〔2010〕15号中机发56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 “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这些规定征收作业的程序,是首先公告听取意见,制定理当包括补偿标准的征收方案,与农用地转用方案一并层报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得批准后才可以实施征收。被征地农民关心的是补偿方案,偏偏云阳镇人民政府在这个前置条件上没有遵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连补偿标准都没有依规听取被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当然有理由认为云阳镇人民政府在此后的程序中会更加侵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此,请市委书记了解此宗征地的详情,督促云阳镇人民政府在征地前先完善补偿方案,然后再进行后续征地作业。 谨呈南阳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市委书记收 反映人:郑荣林(代签名) 2020年6月9日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经云阳镇政府调查答复如下:

经走访调查,网友反映的被征收土地为大关社区六组东坡坡地,该地在1998年土地承包时无人承包,产权一直归集体所有,并非郑荣林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