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被打成轻伤什么时候能给处理[编号:715279]

  古朝阳 留言    2020-06-22 18:42:00

  我叫古博豪,男,19 岁,汉族,住城关镇光明路口兴达小区。 2020年4月14日凌晨2点左右,本人和同学聚完会回家路过南召县世纪大道,与逆向驾车行驶的张山山等几人相遇,因汇车灯光问题引发争执,张山山等几人对我们进行谩骂殴打。我驾车的同学挨了对方一耳光及几拳,随后,他们又电话召集人员拿着棍棒等做案工具,对我们进行了长达三次的殴打:第一次就在争执点世纪大道;第二次在银装KTV附近;第三次又将我用车拉至梨花小镇宾馆里面,再次棍棒殴打 (有图片视频为证)。直至我昏迷后用凉水浇头醒来后接着再打,后经人报警,家人将血肉 模糊的我送至县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有法医鉴定)。 张山山等9人结伙行凶、目无法纪,聚众亮队对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毒打和折磨,事后已经两个多月,南召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案人员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拖拉拉此事迟迟没有结果,当被害人家属与办案警察联系询问处理进程时候还受到了办案警察的训斥,并说有一个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即被取保候审,别的犯罪嫌疑人要等他们自投案后再做处理,我们是没职没权的普通百姓,面临如此飞来横祸又遭遇办案人员的冷漠对待真是走投无路,行凶者们扬言他们上面有人罩着,任凭钱花在别处打点办案人员也不会给我补偿,现申请上级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被告人张山山等9人刑事责任,将其9人团伙绳之以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2020年6月22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南召县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公安局进行认真调查, 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2020年04月14日凌晨2时许,古博豪报警称被人殴打致伤住院。经调查,网友反映的问题具体情况为:2020年4月13日晚上古博豪与朋友田广非、潘晨晨、张钊一起喝酒,喝到4月14日凌晨2点多,田广非驾车拉着古博豪、潘晨晨、张钊逆向行驶至世纪大道安宿酒店门口附近的时候对方王飞所驾驶车辆因会车灯发生争执,田广非辱骂王飞,王飞从车窗伸出手打田广非未打住,古博豪对王飞等人进行辱骂,王飞与同车人员陈涛、任振山下车与古博豪发生争执,发生打架,随后被人劝开。古博豪、王飞等人受伤。

   该案发生后,办案民警对案发地周围监控进行调取,调取安宿宾馆监控、有线电视收费处监控、山水居茶餐厅监控、走访周围群众调取监控。

   2020年4月15日受理为行政案件,2020年5月27日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转刑事案件,2020年6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涛投案自首依法办理取保候审,其余涉案人员在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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