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奖,答非所问,避实就虚[编号:715571]

  红旗飘飘 留言    2020-07-24 13:32:42

  如标题所述。红旗飘飘网友帖文中提问并未一词一句涉及“生均公用经费”,有关方面偷换概念强行拉出个“生均公用经费”的说法,既不专业,也不认真,本质是误导视听、偷换概念!帖子问的是为什么损害文明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予发放文明单位奖金,而不是文明单位奖金的来源问题。文明单位奖金的来源和筹措,是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在其位应谋其政! 答复中一方面承认应该发放文明单位奖金,一方面又避实就虚、东拉西扯,回避本质问题,反而是拉出来个生均经费来混淆视听,态度实在不敢恭维!各单位没人挤占生均经费,回答人却不打自招、此地无银三百两,敢问是否各单位的上司部门存在挤占经费的想法和行为? 给职工发放不下来应有的文明单位奖金,不思道歉、寻找办法也就算了,职工再困难也识大体、顾大局!只不过想提醒下有关方面:既然没有这个能力,那就不要既想当那什么还想立牌坊了!贻笑大方!切!!! 你拿出的文件跟问题不沾边、不对号,所以问题不算解决!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2020年7月24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南召县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教体局进行认真调查, 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问题不属实,一是文明单位可以发放文明奖,但资金来源必须由同级财政拨款才可以发放,如果财政没有拨付文明奖资金,使用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是不能用于发放文明奖的。二是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文件,第五章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椎,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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