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刘书记、方县长,您们好。我是南召县第二高级中学的一位普通教师。南召是深度贫困县,财政收支紧张,教育事业常年落后于周边县区。近年来,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换届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人民教师更是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仍多方筹措资金,保证教师基本工资的发放。在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代表我县所有奋战在教育一线的工作者向两位领导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但在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举“县域发展,教育优先”的旗帜,努力在全县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的同时,有那么一小撮人,背离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辜负刘书记、方县长的赤诚之心,做损害教师利益,伤害教师感情的龌龊勾当: 我所在的南召县第二高级中学,是南召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现任校长周宏伟及学校分管后勤、财务工作的顾保华上任以来,常年拖欠教师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及有关单位实际做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通常在月初发放(我县一高中、职高等于二高情况相似的学校皆是如此)。但我校教职工的工资却总是在月末甚至是次月初才能发放,绩效工资甚至能拖半年之久才能发放。我们知道县财政每月都会将发放工资所需资金按时划拨我校对公账户。但是,周、顾二人狼狈为奸,私自挪用本该属于教师工资的公款,拿到社会上进行非法放贷等活动,从中牟利。且在工资发放时未向教职员工提供工资明细(俗称“工资条”),随意克扣。这种现象自二人上任已存在数年之久。在询问二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原因时,此二人常推诿扯皮,含糊其辞,甚至掌权欺人,致使我校广大教职工敢怒不敢言。对此,我代表本校教职员工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并请求: 1、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南召县第二高级中学教职员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问题,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处理周、顾二人渎职及非法挪用公款的违纪违法行为。 2、改革南召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工资及其他津贴、补贴、绩效等发放程序,变校方发放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发放,并在工资发放时由财务部门依法依规向教职员工提供工资条。 本人以人民教师的职业荣誉担保,比本人上述内容句句属实。恳请县委县政府重视、妥处。还我校教职员工一个公道。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2020年9月9日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南召县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县教体局进行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1、关于教师工资不及时发放及非法放贷的问题:南召县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工资在国库(南召建行)统一发放,由于南召县第二高级中学地处云阳镇,该镇没有建设银行,教师领取工资不方便,不能由国库支付中心直接代发工资。该校于2014年8月和南召县邮储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合同。工资到支付中心后,通过建设银行转至南召县教育局代发工资户(邮政银行),后由银行业务员凭纸质和电子工资单及批量业务申请书(学校提供)按银行流程转至教师工资户。由于各部门之间的转账手续繁琐,会造成一定的时间差,但工资交换手续始终在各银行对公账户中运行,未进入个人账户,故不存在拿到社会上进行非法放贷现象。
2、关于网友反映绩效工资未及时发放等问题:经调查,全县绩效工资发放符合上级政策要求,每学期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下一步,县教体局责令二高中财务工作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时公开账务,让制度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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