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我是一名普通老师,在南召现代中学工作13年。我于2019年考上南阳完全学校的社会招聘,可谓层层过关,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调入市里工作的例机会。可南召现代中学为了限制老师向南阳调动工作,于2019年8月以违约金的名义收我们四人12万,我和妻子二人交了6万,其他两位交了6万。我们在此校工作长达13年之久,付出了最好的青春时光,为了孩子上学和照顾老人,借着完全学校招人,想调动工作,没想到是这样的分手方式,这是不是强取豪夺?我们离职时南召县教体局局长都说不能收我们钱,但校领导一意孤行,以土政策收取我们这样的血汗钱,良心如何得过?看到其他县过来的老师,同样是调动工作,为何他们没有交这样的钱?其他县市可以让人才流动,为什么南召现代中学的校长如此霸道?谁给了他这样的权利?难道这种搜刮老师血汗钱的做法是合法合规的吗?希望我们的遭遇得到同情,得到合理的解决!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您于2020年12月16日的留言已收悉,南召县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县教体局进行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和晋职约定的承诺,四位同志的调动,学校当时收取了一定的违约费用,且本人愿意缴纳。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学校与网友正在进一步协商。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