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下水渠和耕地建房,造成我房屋洪水难排出,多次浸成险房[编号:728805]

  冀克法 留言    2023-08-20 01:08:57

  尊敬的市领导,我是南召县南河店镇范庄村村民,原房屋门前是大路和下水渠,旁边为低洼耕地, 南召县锦汇盈实业有限公司,法人:高和奇(村支书儿子);在2018年将下水渠,道路,菜地,耕地全部垫高建成商品房,超出我家地面2m左右,致使我家房子低洼,并将下水道移到我家门前,水渠出水口位置较高,进水容易出水难,只要下雨,就会造成我家出现灌水现象,当是经南河店镇政府协调,和锦汇盈公司高和奇(甲方)签订协议,甲方承诺,在工程完工后,在正常排水情况下若对我方(乙方)房屋造成水淹,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2021年下暴雨,造成我家房屋水淹,找高和奇索赔,他伙同南河店镇政府推三阻四不予解决; 2023年7月又下暴雨,院内进水齐腰深,主房进水半米深,床铺被淹,门前一片汪洋,所养的猪等家畜,房屋放的粮食,家具等财产难以搬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因洪水侵泡,房屋地基下沉,墙壁多出开裂,已成险房; 以上情况,多次找高和奇,南河店镇镇政府,政府吕主席推诿不处理,党中央多次强调,抗洪救灾是第一要务,确保灾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村支书,镇政府,南召县政府不担当,不作为,灾情不上报,锦汇盈实业公司 高和奇,不兑现承诺,特向上级领导反映,求助解决住房问题: 望督促南河店镇政府和高和奇履行协议,解决一下问题: 1.下水渠重新修缮,保证下水顺畅; 2.赔偿因水淹造成的财产损失‘ 3.房屋已成危房,需高和奇履行协议,进行房屋赔偿;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于2023年820日的留言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8年脱贫攻坚期间,南召县锦汇盈公司响应政策承建贫困户异地搬迁祥和湾社区,此项目建设用地在范庄村下头组反映人房屋前面。反映人房屋地势较低,但2018年至今年7月反映人均未反映因下雨房屋进水问题。2023年7月3日天降大雨,造成反映人家进水,经实地查看是由于部分水渠遭到堵塞造成,经抢修疏通,积水很快退去。之后降雨过程,反映人家中未出现进水现象。鉴于冀克法家庭确实比较困难,南河店镇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走访调查,目前镇村两级组成的工作专班与留言其他诉求正进一步协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