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举信[编号:731677]

  王全富 留言    2024-03-11 23:41:41

  检举信 检举人:王全富,男,60岁。南召县乔端镇医药部下岗职工,退伍军人。身份证号:412921196307011553电话:13462517308 被检举人:南召县医药局 举报事由一: 1996年社会人员王署(现乔端镇意慷医药连锁十二店法人代表)利用人事关系将乔端医药部承包经营,后疏通单位相关领导将乔端医药部后院以一万元购买,并进行非法房地产开发,盈利达二十余万。并扬言自己有关系将来会垄断乔端医药零售行业。 举报事由二: 2002年,王署以支持乔端镇创建文明乡镇为由,通过关系向医药局申请改造乔端镇医药部门面房,向单位报价47180元,实则以低价承包给王全仓(乔端镇四队村民),并要求为其保密。改造工程完成后,王署以没钱支付为由,将乔端医药部大门以西二间含套间两间以抵押施工款方式租给王全仓使用20年,抵王全仓施工款28000元,王署从中获利19180元。 王全仓使用六年后,因经济状况紧张,征得王署同意后将剩余14年房屋使用权转让给王全富使用(检举人本人),经三方协商,王署见证下一次性支付王全仓14年租金23000元,房屋使用权以后与王全仓无关,归王全富所有。 2015年底,王署重蹈覆辙,利用相关关系在职工不知情情况下将乔端镇医药部门面房买下,成为个人名下。门面房实际价值80余万,王署却以41万元买下,内部职工高价购买却被拒之门外。时隔不久,王署不履行事先合同,强行将我赶出医药部门面房,把我的货物及物品扔致大街(本人从事副食批发),而且剩余七年房租只字不提,直至现在仍未退还。这样的行为简直和街霸黑社会有什么区别,此事发生后,我多次到医药局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时至今日,音信全无。他们的这种行为给国家和个人造成的损失和许家印有什么区别? 南召县医药局不顾职工的死活,把国有资产全部低价贱卖,不仅侵害了医药职工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使国有资产受到了严重损失,对政府形象严重抹黑。 本人强烈恳请相关部门领导: 1、追究南召县医药局责任。 2、南召县医药局赔偿我剩余租金及一切损失。 3、对乔端医药部重新评估。 4、追究王署虚报、谎报、假报账目等一切责任。 5、要求王署退还非法牟取的全部钱款。 举报人:王全富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王全富反映的涉及医药公司乔端医药部后院地皮转让、门面房改建、医药部门面房出售等问题,因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医药公司破产善后领导小组将在收集相关资料后,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

对于王全富反映的王署非法开发房地产牟利、房屋租赁纠纷、剩余七年房租未退还等问题,因当事人王署表示不接受调解,医药公司破产善后领导小组又无调查处理职能,建议王全富到县法院起诉王全仓及王署进行追讨,破产善后领导小组可协调法院进行立案、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月26日,商务局工作人员专程到乔端镇与王全富见面,将该处理意见向其进行了反馈,王全富表示同意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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