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召县自然资源局滥用职权渎职 违法为南阳亿鑫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土地证的控告材料 尊敬的朱书记: 我叫尚丽,女,身份证号码412921197204260068,住南召县城关镇古城区25号,手机13837711908。现控告南召县自然资源局滥用职权渎职违法为南阳亿鑫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土地证,侵占我土地使用权的事实。 一、控告人尚丽对案涉土地拥有合同的使用权。 控告人尚丽在南召县城关镇古城区25号有宅院一处,该处宅院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依法取得有产权证书。见附件 二、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法为该公司的“盛世北城”项目办理土地证,人为的使非法项目合法化,且严重侵害控告人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侵占控告人土地约70平方米。 “盛世北城”项目建成后已开盘销售,据了解部分购房者已取得房权证,这说明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已为该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应属严重的滥用职权的渎职行为。 在控告人拥有合同产权证的情况下,南召县自然资源局仍违法为该项目(涉侵占部分)重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三、请求依法追究非法办证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返还控告人被非法侵占的土地。 1、控告人享有该土地(被侵占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该公司在该土地上进行房产开发,侵犯了控告人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应返还被侵占土地。且追究南召局经办人员责任。 综上所述,恳请尊敬的朱是西书记在百忙中过问并予以督办,以维权益。 控告人:尚丽 2024年 03 月07 日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现场查看以及尚丽的证载用地平面图显示,可以确定南阳亿鑫置业有限公司(盛世北城项目)不存在侵占尚丽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另根据办理该项目土地使用的不动产权证电子档案显示,办证过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滥用职权、渎职等违规违法行为。
请您及时关注查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