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南召县推荐或选拔后备干部存在的问题~[编号:735514]

  王志向 留言    2024-11-03 19:20:09

  关于南召县职能部门推荐或选拔后备干部存在的问题~ 南召一些单位在后备干部人员推荐或选拨过程中,存在拉关系、打招呼、拉选票,搞小动作等现象,从而忽视了对实际工作内容的考核,对从事及服务我县重点工作的,例如:“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绩效考评、城镇发展、经济运行等重要工作的业务骨干得不到推荐重用,反而是在单位负责人事或后勤等内务同志得到推荐或提拔,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后备干部选拔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更是让真抓实干,为我县真正做做出贡献的干部们心凉,严重打击了工作积极性,也与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背道而驰,为了改善这一状况,特提出以下建议:1.完善选拔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后备干部选级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拨过程有章可循。2.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全面、客观的工作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候选人的实际工作业绩和能力以及承担工作的重要性3.加强查督管理。加大对选拨过程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拉关系、拉进票等违规行为,让符合条件的同志都有被提拔机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关乎坦织的未来发展,不公平的推荐提拔更会严重影响一个单位的团结和不可预计的矛盾,尤其像乡村振兴,住建、ah生态环境`发改等一些承担我县重要任务的单位更应该客观对待,建议南召县委、组织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对待、加以改正,让真正踏实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得到重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往加以解决,以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有潜力的后备干部,消除负面影响。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忽视对实际工作内容的考核,对从事及服务我县重点工作的业务骨干得不到推荐重用,反而是在单位负责人事或后勤等内务同志得到推荐或提拔”问题

2019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严格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重实绩重基层一线、注重担当作为、突出落实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由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方案,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并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进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谈话调研推荐由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可以适当调整。”2019年以来,我县坚持对照上述规定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同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章的规定,经单位党组织推荐、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在资格条件的把关上,坚持按照方案确定标准严格审核,凡符合干部调整方案规定的条件,不论在哪一岗位从事哪项工作,均在被推荐范围。

二、关于“一些单位在后备干部人员推荐或选拔过程中,存在拉关系、打招呼、拉选票,搞小动作等现象”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县一直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通过会议领学、观看电教片等方式,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持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知晓度和执行度。近年来,我县“12380”监督举报平台未接到过干部选拔任用中关于“拉关系、打招呼、拉选票”等问题的监督举报。

三、关于“完善选拔制度”“强化工作考核”“加强查督管理”等建议

我县每批次干部调整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遵循,精心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提出调整原则、调整范围、选任办法及调整程序,初步人选的推荐、考察人选的确定、拟任人选的产生均严格依据规定和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依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全面、客观的工作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候选人的实际工作业绩和能力以及承担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县委组织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对考核工作方式进行优化,综合运用平时考核、日常工作调研及座谈了解的结果,突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充分发现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绩效考评、城镇发展、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一线的干部,为县委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