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宝天洞遗留问题需要尽快解决[编号:738853]

  张泽 留言    2025-08-13 02:17:31

  2003年,我当时从南阳市旅游局挂职乔端镇副书记,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引荐协调南阳于合琴同志,考察后投资开发宝天洞、仙人洞。当时我利用南阳市伏牛山旅游开发公司名义,协调乔端镇领导和当地群众签订开发协议,宝天洞2003年11月20日分别于当地群众、村委会和乔端镇人民政府签订开发协议,两个协议都是我签字。 协议签订后,于经理义不容辞拿出全部家当,先后投资一千多万把宝天洞开发到位,在南召引起非常好的社会影响。 2009年3月9日,南召县政府把这个区域(包括宝天洞、还有仙人洞)提前不打招呼,不和原开发商协商问题,南召县政府签字盖章把这个区域全部承包给南召县宝天曼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后十六年对原宝天洞的开发和诉求不管不问,景区开发遗留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当初开发宝天洞手续正规,河南省发改委、南阳市发改委、南阳市旅游局、南阳市人民政府、南召县政府、乔端镇政府等各种审批和关注手续一应俱全。给当地群众(玉藏村六组)、村委会、乔端镇政府正式签订协议,按照协议正常开发经营五年。南召县政府不解决遗留问题擅自承包南召县宝天曼景区。南召县政府都是需要为此负责,义不容辞解决宝天洞的遗留问题。 宝天洞开发我挂职乔端镇副书记时引荐的于合琴同志开发,也是我签订的协议,我责无旁贷地需要解决这个遗留问题。 强烈要求:南召县领导和县政府尽快解决拖了十六年多宝天洞开发遗留问题。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于*琴封闭宝天洞洞门不再售票。经县旅游中心和乔端镇政府多次协调,宝天洞仍归于*琴经营,可以经过招商引资,盘活旅游资源,解决遗留问题。至于 2009 年3 月县政府整合旅游资源,签订的合同问题属于合同纠纷,经过调解,建议于*琴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