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举报[编号:739287]

  张益大 留言    2025-09-26 19:20:4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举报该公司在2025年国庆节期间违反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存在以下问题: 一、违规事实 1. 缩短法定假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法定放假调休日期为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8日(星期三),共8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至8日为调休休息日)。 但公司仅安排员工放假6天(具体日期为:1号到6号),部分分厂只放1-3号,要求全体员工提前返岗,未按国家规定足额放假。放假通知有据可查,直接以文件形式下发。 2. 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对于未放假的2天(即国家规定的调休休息日),公司直接要求员工正常上班,未支付加班工资,也未安排补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支付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得以补休替代)。公司此举已侵害员工获得合法加班报酬的权利。 二、法律依据 1. 法定节假日规定: · 2025年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为10月1日至3日,加上调休后的休息日(10月4日至8日),合计8天。 · 公司单方面缩短假期,违反《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及《劳动法》关于保障劳动者休假权的规定。 2. 加班费计算标准: · 休息日加班:应支付200%工资或安排补休。 ·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工资,且不得以补休替代。 三、诉求 恳请贵部门依法调查该公司以下行为: 1. 责令公司纠正违规放假安排,补足员工法定假期; 2. 依法核算员工在未放假期间的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并监督公司足额支付; 3. 对公司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予以警告或处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北方红阳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国庆节、中秋节有关放假安排,结合中央、上级单位和公司科研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通知规定承担攻坚任务的分厂10月1日—10月3日放假(10月6日为中秋节,电话通知各分厂统筹安排,原则上休息),其他单位10月1日—10月6日放假,通知中未写明对加班员工调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标准加班费条款。

目前,处理措施:1.要求北方红阳公司写出加班的原因及理由;2.节后按照法律规定对加班员工落实调休政策,对无法调休的按标准支付加班费。

节后南召县人社局将继续跟踪北方红阳公司,让其依法落实以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