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信访人:李中李青三二人系夫妻关系 被信访人:南召县小店乡人民政府 我们是南召县小店乡小店街步行街市场13户住户。2012年经小店乡政府统一规划,由开发商建设步行街市场并对外出售。建设时,乡政府、开发商与村民李中、李青三夫妻达成房屋置换协议,拆除其两间平房,形成市场公共唯一通行通道,该通道公共通行已有十余年。 多年来,李中、李青三夫妻恶意歪曲事实,强行将公共通道霸占为私有土地,多次无理阻挠住户正常使用。2018年,我们计划在公共路口设立小区门牌,方便快递、导航及亲友通行,被二人强行阻拦,至今无法挂牌,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2026年春节期间,我们在公共通道上方悬挂节日灯笼,不占道、不挡行、不违规,纯属民俗过节。李中夫妻再次无理闹事、恶意上访施压。小店乡政府、村委未做任何调查,无书面通知、无合法手续、未听取住户申辩,在两会期间强行拆除灯笼,偏袒闹事村民,纵容其霸道行为。 该通道是市场13户住户唯一公共出路,属于政府规划公共区域,与住户无任何权属纠纷,遗留问题理应由乡政府、开发商协调解决。李中夫妻长期寻衅滋事、霸道扰民,乡政府处置程序违规、处事不公。 现郑重诉求: 1、依法确认该路口为市场公共通道,保障13户住户通行、正常使用权利; 2、允许住户设立门牌、节日正常悬挂民俗装饰,禁止任何人无理阻挠; 3、依规对本次违规处置事件作出调查,给予我们书面正式答复。 信访代表人:任远勇、刘闯、李贵香、王东旭、班长建 联名住户:赵丙军、邱康云、殷建平、刘中州等13户全体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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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调查了解,步行街建设系开发商等人个人行为,房屋开发及协议签订系开发商与李*、李*三夫妇及中间人的个人行为,乡政府未作为代表与李*、李*三夫妇达成相关换房协议,对换房行为不知晓。二、步行街路口的公共通道多年来一直畅通无阻,不影响步行街内13户群众的公共出行和日常生活。三、2026年春节期间,步行街内住户在共同通道上方悬挂节日灯笼,因灯笼悬挂在移动通讯及电力等线路上,造成一定安全隐患。经时任小店村包村领导、小店村两委干部及乡政府内与步行街内住户熟络人员与住户代表反复口头沟通,为了小店乡元宵节踩街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安全,对通道上方所悬挂的灯笼予以拆除。四、关于步行街门牌设立、民俗装饰等矛盾,从根本上是因李*、李*三夫妇与开发商及紧邻住户之间有矛盾纠纷,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下一步将积极与开发商及相关县直行业部门沟通对接,介入调解,力争早日协商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