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霞教师长期违规办班[编号:742150]

  南召民众 留言    2026-07-08 17:08:46

  领导们好!南召县丹霞实验学校教师王*,长期在光明路步行街小区居民楼(紧临光明路与体育路交叉口西北的两排黄色新居民楼七单元2楼西户,举办钢琴辅导班,严重扰民,望领导们为民做主,严查严查!

  已回复
南召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两次上门核实,房屋内均无人应答,未发现钢琴授课、练琴场景,王*老师未在现场开展有偿钢琴培训行为。

经约谈教师王*,该钢琴辅导班实际开办人为其亲戚,并非本人经营、收费授课;此前王*因个人学习乐器需求,前往该房屋弹奏练习,不存在利用职务招收学生、有偿开办辅导班开展教学的行为。

综合实地走访及约谈当事人,确认该钢琴培训机构为王*亲戚经营,王*仅存在偶尔前往该处练琴行为,未自行开办有偿钢琴辅导班,但其多次在居民楼内练琴产生噪音。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县教体局责令该校立即整改:1. 严禁王*前往该亲属经营的钢琴场地练琴,杜绝再次产生噪音扰民问题;2. 组织王*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双减”政策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相关规定,使其充分认识居民区弹奏乐器、产生噪音影响群众生活的不良影响,并作出书面承诺;3. 要求王*主动约束自身行为,若有乐器练习需求,仅限居家合理时段开展,并做好隔音降噪,避开午休、夜间休息时段,自觉维护周边居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