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9日,板山坪镇中学全体教师会上,校长卢*锋针对教师上班请假作出以下规定:在每周周日的全体例会上请假的教师扣考核分,罚款50元。未请假的旷会的教师扣双倍考核分,罚款100元。甚至在一学期请假天数超5天者,均对其进行罚款。在学期期末总结会上缺勤罚款增长为400元。作为一名一线老教师,在该校任职期间,第一次学校大会可以对教师进行罚款。这就是“新气象”?最让人震惊的是,哪怕你已经请假了仍然要罚款,而且要求必须是现金。难道不是心里有鬼?会上宣布这项规定是整个板山坪镇中学领导班子共同商议的。请问哪条法律规定的,学校对教师具有行政处罚权?此举不仅寒了全体老师的心,更突出了制定该规定的领导法律意识单薄。今年该校迎来了新校长,不是应该各方面焕然一新吗?怎么在“歪路”上越走越远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有权按时足额获取工资报酬,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不得随意克扣。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可以做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取消评优评先、取消晋升资格等。不包含罚款这一项。卢*锋等一众领导班子身为共产党员,居然知法犯法。他们妄图把板山坪镇中学变成他们的“一言堂”,他们的私人娱乐场所。而且罚款上交钱财用途去向均不公开。这是一个正常的镇级单位的工作体现吗?身为领导而且作为共产党员,不想着为人民服务也就罢了,甚至还要骑到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天高皇帝远啊! 希望上级领导以及县教育局的领导们可以彻查此事,不要让部分同志继续错下去,也不要让其他一线教师因为中学部分领导所作所为从而丧失想要为板山坪人民服务的满腔教学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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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考勤制度中对教师增加现金处罚的问题。经调查:因教师周例会、期终总结会请假现象比较突出,本学期修订完善制度时,为了加强学校考勤管理,规定周例会、期终总结会原则上不准请假。若必须请假,除在教师绩效考评中扣分之外,拟增加现金处罚。针对这一情况,板山坪镇中心学校已责令板山坪镇中学重新研究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建议不再增加现金处罚,只保留在教师绩效考评中扣分的规定。待学校所有制度修订之后,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完善后形成制度,颁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