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一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耍赖!还我血汗钱[编号:709221]

   留言    2018-12-12 00:17:00

  尊敬的书记领导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工,早些年在南方打工储存一些积蓄,在长江东路中达天泽苑买下一套小房子,孩子们能在城市上学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这都是党的政策好!用劳动创造幸福生活!2015年5月份我也就在《通一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班至2018年10月份,但2018年2月份的时候,法人代表也就是老板不知道受什么影响处处算计员工,2018年2月一开年就要求公司员工通通交去3个月的通话记录,我这里有他在我公司微信群里威胁员工要交通话记录的告示,逼的员工个个愤愤不平,辞职离去,至今工资也不发放!他们也是不知道去那里申冤!我们每个公民有自由通信的自由呀书记,当时还给我说,不是真对我,希望我留下,我想着自己在这里奋斗了这几年,有很多客户都比较熟悉就留下来,但留下来至今他也没发放我2月份的工资。我的劳务报酬是没有底薪,吃住交通工具和电话费,网上端口都是自己自费,做成的业务他提走50%剩下的扣出房源奖才是我的劳务报酬,如果没成交一分钱也没有,公司也从没给我购买任何的社会保险和保障!我这里有他以往发工资的两张收据,2018年9月份我成交2个单子,他又以各种理由不给于发放,我问他讨要劳务报酬,一共6000元!他还威胁我说是不是也要像之前那些员工们的下场,我这里有他的电话录音为证,无奈我去劳动稽查大队投诉,他还振振有词的说一些他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我现在以把证据递交劳动仲裁,书记领导咱南阳市不是创文明城市吗!我的劳务报酬在这里都不能在一个公平,平等的环境得到回报吗?肯请有关部门严惩这些无良商家!托欠劳务报酬是多少可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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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回复: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对您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反映人从2015年至今,一直与通一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是一种合作关系,即没有工资只有提成,按成交量的50%给与提成。据通一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称:一是反映人与通一地产合作期间,存在私自售卖公司信息,私下交易现象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所得的总佣金不上缴公司等现象,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二是反映人反映的2月份、9月份所谓的工资,是业务提成不是工资,不存在拖欠工资事实。
此案件反映人反映的拖欠工资与事实不符,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已与通一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进行协调,把反映人2月、9月份的提成给她,但公司不同意协调结果。鉴于以上事实,1、反映人与通一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是合作关系。2、反映人与公司是业务提成,不属于工资范畴。3、反映人与公司之间存在较大争议,超出劳动监察的受理范围。因此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建议反映人到南阳市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解决。